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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和在校生兵役

发布日期:2015-04-17  作者:Bwc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和在校生兵役

登记及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省上有关征兵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对象范围和年龄要求

兵役登记和入伍应征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和毕业的男性青年(截止2015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4周岁)。

二、兵役登记工作

按照兵役机关安排,符合条件男性青年,利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通过“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通道,实行网上兵役登记,各二级学院于4月底前组织学生完成网上兵役登记,确保登记率达到100%,已进行登记的在校生需再次登陆“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和报名信息变化情况进行修改更新,登记结束后,兵役机关将对我校各学院学生兵役登记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三、应征入伍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5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生毕业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解读征兵政策和发送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应征入伍宣传活动。

(二)网上预征报名(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在校生和毕业生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要求网上报名人数达到毕业生总数20%以上,预征对象比例要达到报名人数20%以上。

(三)初审、初检阶段(在校生放假前或毕业生离校前)。在校生放假前或毕业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和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学生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和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四)实地应征(8月30日前)。在校生或毕业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由安宁区武装部于9月初办理应征入伍手续,户籍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9月初办理应征入伍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工作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工程,是高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学院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学生毕业就业工作范畴,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大力宣传动员。各二级学院根据《男生应征入伍报名流程》、《2015年征兵政策解读四十问》,《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积极引导和动员学生,向学生认真宣讲有关政策,为推进征兵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落实。各二级学院要把征兵工作做实做细,根据时间节点,指派1名征兵专干,认真组织学生完成兵役登记、入伍网上报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后期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初审、初检工作,确保我校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 张发俊 电话:7601081, 13893607188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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