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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落实保卫工作责任,做好各种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稳定和治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3、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件,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做好学校维稳工作。

4、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危害校园安全,扰乱校园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调解处理治安纠纷,疏导内部矛盾;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做好消防工作。对校内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全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统一配置、维修和保养;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查处火灾事故;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对火灾隐患和不安全部位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6、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学院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

7、负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处理校内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8、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落实治安、消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情况,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9、负责学院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管理来校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11、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师生集体户口管理、身份证办理等户籍工作。

13、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院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户籍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视频监控、门卫及校园巡逻、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等。保卫处下设四科一队。

1、综合科:负责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上传下达,起草保卫处有关文件及计划总结,整理规范保卫处各类文件,上报岗位津贴和临时工考勤,为师生员工出具相关证明,妥善管理保卫处印章,门禁系统管理等工作。

2、消防科:负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与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抓好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与培训,搞好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宏观管理,做好校园消防业务基础建设、消防档案管理、消防文件处理编写上报等工作。

3、治安科:治安一科、治安二科分别负责校本部和培黎校区的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户籍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视频监控、治安文件处理编写上报等工作。

4、校卫队:负责学院日常门卫和巡逻工作,校卫队由治安科管理。

5、武装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抓好征兵工作、民兵训练,管好、用好民兵干部。

 

三、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1、按照本处职责范围,具体组织、部署和实施校园安全工作,为教学、科研、生产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2、组织本处人员学习政策、业务、抓好行政管理和业务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主持召开处务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工作,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提升学院安全保卫工作水准;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师生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分析、研究安全工作的新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提出建议;

6、发生重、特大案件、纠纷和突发事件,以及重、特大灾害事故,亲临现场,做好组织指挥工作,并及时向校领导及公安机关请示或报告;

7、组织做好来校重要领导,外宾和外籍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他们的安全;

8、管理好本处掌握的各项经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9、督促、检查本处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

10、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依据分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科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及其他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加强对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值勤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加强校园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保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4、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亲临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5、协助处长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维护和治安工作。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校园治安动向及发案规律,采取切实有效对策。

8、负责制定分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把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9、执行处务会决议,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0、处长不在位时,代行处长职责。

(三)武装部工作职责

1、武装部部长在学校党委、行政分管领导下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武装部工作计划,领导本部人员贯彻执行。

3、组织好学校每年新生军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军训工作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时间到位,效果到位,完成工作目标。

4、规划学生的国防和爱国主义以及优良传统教育。

5、加强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密切与属地武装部的工作联系。

6、做好学生应征入伍的各项组织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分管领导和属地武装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

2、负责本处文件、资料的打印,做好保密工作;

3、负责本处工作资料的收集、积累,各类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4、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工作;

5、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填报、总结等工作;

6、负责全处办公用品、勤务装备、通讯器材的保管、领用和发放以及收缴的赃款、赃物的登记上交工作;

7、负责全处考勤、考核及后勤事务工作;上报岗位津贴和临时工工资,为师生员工出具相关证明,妥善管理保卫处印章;

8、认真收集、传递各类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当好领导参谋;

9、与其它各科室积极配合,做好协调工作;

10、做好门禁系统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消防科工作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与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2、负责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3、负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的督查工作。

4、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5、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火灾事故查处与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器材的宏观管理工作。

7、负责校园消防业务基础建设与消防档案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类文件处理编写整理上报等工作。

8、参与学校建筑防火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9、做好与街道和上级消防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按时完成上级消防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

(五)治安科工作职责

1、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积极预防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维护校园内部治安秩序,严格敏感时期、重大节庆期间的治安管理,全力维护校园稳定;

4、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登记造册、建档建卡及安全防范等工作;

5、深入基层,做好动态信息的收集研判,制定严密措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

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突发事件等。参加公安部门会议,协调公安部门参与执勤。

7、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护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8、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并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拟发整改通知和事故报告;

9、做好师生户籍管理,掌握校内外来人员基数,作到底子清、情况明;

10、做好校园治安档案管理工作,治安类文件处理编写整理上报等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六)视频监控室工作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了解一般事故的排除方法。

3、严密监视电视画面和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发现火情、盗情及其他可疑情况,并按规定程序迅速报告或处置。

4、熟悉每个摄像头的分布位置及周边的地理环境、设备和建筑物等情况。

5、定期检查、擦洗、保养监控设施,保证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做好保密工作。

7、按程序操作,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文件资料。

8、始终保持电话畅通,接听电话要快捷,询问要详细具体,语言要简洁明了并使用普通话。

9、认真做好各项纪录,妥善保存原始资料。

(七)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是维护校园秩序,保卫学院安全的重要队伍,其

工作职责是:

1、校卫队全天候负责学院的警卫勤务工作;

2、维护学院日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管理规定,对出入校门人员、车辆和物资的检查登记工作,维护学院的治安秩序,阻止闲杂人员或未经许可的车辆进入;

4、担任校园昼夜巡逻任务,制止违法违纪违章行为,清除混入院内的闲杂人员;

5、配合综合科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对案件突发现场进行保护,制止学院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校园安全;

6、担任学校义务消防队任务,参加防火知识教育和防火灭火技术训练,了解学院消防设施部位,熟悉各种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维护学校重大集会、重大政治活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八)校卫队队长职责

1、教育和带领队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2、组织全队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计划和组织校卫队年度训练工作,不断提高值勤技能。

4、加强行政管理,增强队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教育督促全体队员时刻保持警惕,轮休队员保持备勤状态;

5、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帮助队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6、抓好骨干队伍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管理水平;

7、组织安排校卫队的具体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做好校卫队员防火和灭火知识的培训工作,使校卫队员具有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校卫队员一般职责

1.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4.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认真完成执勤任务;

5.明确警戒区域和控制重点,严防各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遇到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7.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

(十)门卫保安岗位职责

1.上岗人员必须仪表整洁,服装标志佩戴齐全,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站立或坐下时必须姿态端正,体现良好的职业素质。

2.对于出入校园的师生员工查验证件后放行,未带证件的,经核实身份后放行,防止商贩和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3.对明确的学院领导和教职员工所乘车辆查验放行,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车辆,经院办同意或有明确记录的放行。

4.对进入校园的物品严格检查,防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园。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须有所在部门的证明,并在门卫登记后放行。

5.维护校门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保证学院车辆出入校门畅通,非本校车辆,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6.交接班时应将有关注意事项及物品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十一)巡逻保安工作职责

1、保障巡逻范围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熟悉巡逻范围内各类物品和设备的存放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上级报告;

2、注意观察来往人员及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或物,应在适当的位置上监视并报告;

3、发现盗窃、打架、闹事等情况,应先报告再设法制止或抓获现行,交予上级处理;

4、发现火险,立即采取扑救措施,同时报告现场情况;

5、密切注意巡逻范围内的不明物品(:爆炸物等),如果发现要查明情况,做出安全保护处理并立即报告;

6、在巡逻中发现有歹徒袭击,每个队员都应依法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7、巡逻的方式要灵活多变,采取固定巡逻路线与变更巡逻路线相结合,潜伏和巡逻相结合等方式,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8、夜间巡逻更要尽职尽责,要根据气候变化作好准备工作,节假日更要注意安全。

   (十二)教学楼值班员岗位职责

     教学楼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值班员必须做到:

1.了解教学楼管理制度,熟悉教室分布,排课情况,穿着得体,用语礼貌,服务热情,认真维护教学、办公秩序。

2.遵守值班制度,不擅自离岗,有事须请假,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班。搞好值班室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室内整洁,值班时间佩戴袖标,不干私活、不打瞌睡。

3.按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开关楼门和消防通道,晚自习结束后,做好“清楼”和安检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4.严来访登记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询问、检查相关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有权阻止未经教务处同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教学楼内的教室和教学设备。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

5.经常检查、巡视楼内治安、消防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6.增强防范意识,任何人携带教学物品出楼,必须有单位证明,并进行登记,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编辑:马进山  审核:张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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