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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治安(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7  作者:Bwc  浏览量:

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治安(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学校5月25日学工委全委会会议精神,杜绝和减少毕业生离校期间治安(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和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现就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治安(消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毕业生离校期间易发生打架斗殴、酗酒、内盗等案件,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减少和杜绝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保卫处要加大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督察和巡逻力度,强化门卫管理,凡带大宗物资和贵重物品出门,必须有加盖公章的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放行。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加强公寓楼的检查和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办公室和贵重物品管理,防止被盗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对师生的治安(消防)教育力度

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时间,对毕业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自然灾害、防群体事件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扎扎实实做好治安(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治安(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学生宿舍、实验室、机房、书库、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治安(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群体事件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宿舍内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违禁物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制度落实,确保畅通信息

各二级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务必要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各二级学院请将毕业生安全教育情况、治安(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于6月20日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Email:li-qiang168@sohu.com)形式报送保卫处,保卫处将于学生放署假前对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治安(消防)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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