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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三查三防”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8  作者:Bwc  浏览量:

关于在全校开展“三查三防”

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1年1-9月我校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家属院等部位(尤其是学生宿舍)发生了多起盗窃案件,给学校和师生个人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校内治安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为尽快遏制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彻底改变盗窃案件频发的被动局面,学校决定从10月24日开始在全校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三查三防”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开展“三查三防”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

1、学校专项整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晥东

副组长:王耀玺、高小飞

成 员:满顺昌、杨映宇、祁海峰、任国军、图书馆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为组长,以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整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和打击校园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盗窃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教学、科研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三查三防”的内容是:查隐患、查制度建设、查责任制落实,防火灾、防盗窃、防重特大事故。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所属人员从安全隐患、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对各种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三防三查”活动,保证我校各类案件发生有大幅度的下降。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学生不得在外租住民房,学生公寓杜绝外来人员进入,明确宿舍安全责任人,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柜橱、抽屉、房门,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宿舍内禁止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存放在有安全措施的地方,不得私接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或存放猎枪、气枪、火枪、发令枪及仿真玩具枪,严禁使用或存放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公寓内严禁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严禁散布、传阅、张贴反动迷信及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光盘、软件及音像制品等。各单位分管的机房、书库、办公室、食堂、配电室、锅炉房、建筑工地等重点要害部位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制度落实。

3、对查找出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制定出应急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对存在问题较大本单位不能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报送保卫处行正科,由保卫汇总后上报学校胁助整改。

五、建立奖惩制度。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不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导致各类案件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将“三查三防”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情况于11月24日报保卫处行政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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