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学期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全省学校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视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集中开展全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和重点
1.医疗公共卫生安全,重点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
2.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情况。
3.消防治安安全,重点是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消防和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黑恶势力等治安隐患。
4.安全生产,重点是施工安全、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水电气和建筑风险隐患。
5.实验室危化品,重点是易燃易爆危化品(含实验室用品)存放和危废处理风险隐患。
6.学生公共安全,重点是对五类学生的风险隐患排查及帮扶情况,秋季开学学生交通安全、溺水、心理等安全隐患。
7.网络舆情安全,重点是排查网络信息发布情况。
二、工作要求
1. 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坚决防止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降标准,持续用力,全力保障校园不出问题。
2.9月10日-18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分管领域、本部门单位内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仔细认真的自查和摸底、排查。
3.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整改措施见效,把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初期阶段,防患于未然。
4.将风险隐患排查表于9月21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电子版发至邮箱:119246252@qq.com)。
附:1、风险隐患排查表
2、兰州城市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参照表
兰州城市学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