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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自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作者: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

自查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自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基本目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要求,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积极落实“防隐患、抓秩序、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学校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全力维护学校持续安全稳定,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 时间安排

(一)自我排查阶段

2021年3月7日——4月16日

(二)集中检查阶段

2021年4月16日——4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自我排查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

1.主要任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在寒假和本学期开学初开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安全管理包抓机制工作方案》《兰州城市学院2019-2022年校园社会治安与维护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兰州城市学院2019-2022年校园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部分负责人岗位变动的,由接任者负责)本单位职责要求,参照《兰州城市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参照表》,针对管辖范围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一次重大风险、突出隐患、监管重点、安全责任自我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并及时“对单销账”“清零管理”。

2.职责分工。政务涉密文档和公务用车运行安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学生住宿安全、水电暖线路设施等安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公共安全(思想、心理、行为安全等)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教学、考试、校外实习安全由教务处和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由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和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生产和建筑安全由基本建设处负责;交通治安安全(扫黑除恶、网络诈骗、校园贷、校园欺凌)和消防安全由保卫处负责;医疗卫生安全由校医院负责;社团管理、大型学生活动安全由校团委负责等。

(二)集中检查主要任务和分工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安全管理包抓机制工作方案》的安排,分别由有关校领导带领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具体如下:

1.重点学生群体方面。重点关注对象主要是: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违规违纪学生、心理障碍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涉网贷和电信诈骗学生。及时了解西藏、新疆籍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帮助指导他们克服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与家庭联合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护,防止个体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李慕堂,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责任人:晏德伟,配合单位:各学院)。

2.外籍教师及留学生管理方面。落实出国人员行前教育和归国访谈、强化涉外事项和涉密人员管理、开展国家安全与爱国主义宣传教育。防范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传播西方价值观、散布错误思想观点扩散“中国渗透论”“中国威胁论”等政治谣言(牵头领导:姜秋霞,责任部门:国际交流处,责任人:刘鹏程,配合单位:相关学院)。

3.后勤服务保障方面。

①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和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食品留样、就餐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防蝇防鼠设施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②后勤设施设备安全。重点对全校配电室、锅炉房、水泵房、开水房开展检查,校内饮水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存放安全进行排查。(牵头领导:李慕堂,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人:杨映宇)。

③医药物及废物安全。重点对医药存放及医疗垃圾规范处置进行检查(牵头领导:李慕堂,责任单位:校医院,责任人:李慧德)。

学生宿舍安全。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管制刀具和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学生宿舍阳台是否存放易燃物。(牵头领导:李慕堂,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责任人:晏德伟、杨映宇,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⑤其它公共场所安全。主要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地(馆),分别由主管部门或职能处室、二级学院负责检查。

4.实验设备及危化品方面。重点对危化品存放及处置,技术操作制度建设、场地场所安全等进行检查(牵头领导:牟录贵,责任单位: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责任人:章伟,配合单位:各相关学院)

5.消防安全和校园治安管理方面。重点对全校消防设施、安防器材配备、一键式报警装置、消防物联网、应急疏散标识,安保人员在岗履职、门卫登记查验、视频监控值守等进行检查。(牵头领导:方忠义,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责任人:陈锦太)。

6.在建工程安全方面。重点对施工单位及其驻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进行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牟录贵,牵头部门:基本建设处,责任人:任家宽)。

集中检查结束后,请各责任部门于4月26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是学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事关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家庭幸福安宁。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意识,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相关工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责、牵头抓的分管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的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按照《兰州城市学院安全管理包抓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欺凌、防心理疾病、防传销、防网络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台账

 

 

                              保卫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台账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检查时间:

序号

安全风险隐患

整治措施

完成整治时限

整治完成情况

责任部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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