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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10年至2013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0-06-29  作者:Bwc  浏览量:

                                                 兰州城市学院2010年至2013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为努力将以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师生满意的工作目标。学校与各部门签订2010年至2013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认清治安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安全防范工程,是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承担起保校园平安的政治责任,是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目前,影响高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我们一定要群策群力,通过扎扎实实地工作把我校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制度健全,经费保障落实,责任目标明确,防范措施得力,建立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对照责任书的内容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要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四是要按照综治的工作程序,形成学校与辖区综治部门之间、学校与下属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形成合力。

五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权制》及《奖励和维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奖罚分明。

二、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是培养人、教育人和法治宣传的主阵地。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是学校长期坚持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保证,也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保证。把法制宣传教育引进课堂,引进校园文化,引进学生公寓,引进住宅庭院,使法律知识得到全面普及,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学会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力做好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国家安全意识。认清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反动本质,对他们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觉承担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和保卫、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形成联动。三是对在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排摸调解工作,不隐瞒激化矛盾。做到发现矛盾不回避,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四是认真做好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净化网络育人环境,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扫除黄赌毒。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活动,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七是采取内紧外松的工作策略,认真做好敏感期和节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制度落实。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关系到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管好自己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门的责任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保卫部门的职能作用。把加强校园巡逻、校门执勤、重点部位值班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校园内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在墙壁上张贴广告标语,机动车在校园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乱停乱放。对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严把校门出入关,维护好校园及校门口的治安秩序。三是认真落实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在学生处负总责的同时,各学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学生公寓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学生不在宿舍内进行带有赌博行为的各种娱乐活动,不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不留宿外来人员,不去校外网吧、酒吧、卡厅,不在校外租住房屋。四是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坚持不懈地开展《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等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2)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总责。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培训工作落实,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落实。(3)图书馆、档案馆、后勤管理处、膳食处、产业开发处、学生处、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十五个二级学院等单位的实验室及机房、琴房、库房均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和部位。上述单位要特别加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4)保卫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发送安全隐患通知书,及时落实整改情况。对全校的义务消防员进行分期分批演练培训,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对全校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维护,签订管理责任书,确保关键时刻用得上。五是把防盗作为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1)各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落到实处。(2)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盗措施,落实值班责任。(3)加强防盗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管好自己的财物。(4)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全面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盗窃工作。六是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1)依据《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以及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学校暂住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2)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暂住人口的管理责任目标,防止发生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3)用人单位与学校保卫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暂住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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