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户口迁出:
1.参加就业的毕业生按学校派遣计划,户口应迁往就业单位;
2.因出国等原因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人才交
流市场。
二、毕业留校工作人员应先领取报到证,到校人事处报到后,校人事处的介绍信、报到证原件,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三、研究生考取外校博士后者,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上一条:兰州城市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下一条:怎样写报案材料
【关闭】
Copyright @ 2010-2020 兰州城市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5000834号-1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