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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落户须知

发布日期:2010-04-06  作者:Admin  浏览量:

一、新生落户:

1.新生入校后,先到校医院体检。

2.到学生所在学院注册报到,并办理好入校住宿等其它手续。

3.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同时要提供本人的身高、血型。

4.按照兰州市政府,兰州市安局有关规定,兰州市三县五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家庭户口的新生,户口可不迁入学校。

二、毕业分配来校工作人员落户:

1.先到人事处报到。

2.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办理落户手续,并提供本人的身高、血型。

三、博士后人员落户:

1.先到校人事处报到。

2.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并提供本人身高、血型。

四、复转业军人或人才引进回国人员来校工作落户:

1.到校人事处报到,由校人事处开据有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编号、由何部队复、转业来校工作的证明或回国证明。

2.凭校人事处的证明,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并提供本人身高、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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