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户籍办理 >> 正文

如何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布日期:2010-04-06  作者:Admin  浏览量:

1、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是属地管辖的原则,一般是跟行政区划一致,在哪个地区发案就在哪里报案。若有几个现场而且跨地区,就近报案,由他们的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2、案件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110,不要乱摸门窗,不要进入现场,最好设专人看管,等待公安人员勘察现场,如果有知情人,一定要问清单位姓名,以备查询。

3、现场勘察完毕后,失主清点现场的损失和破坏情况,填写报案材料,要用钢笔填写,书写要清楚、规范,便于归档保存。

4、举报和控告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的形式到公安机关报案。

5、您应保证报案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捏造和歪曲事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上一条:兰州城市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下一条:怎样写报案材料

关闭

Copyright @ 2010-2020 兰州城市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5000834号-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