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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6  作者:Bwc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0年11月13,北京某重点大学一建筑修缮工地发生火灾,着火面积达800多平方米;1115,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高层公寓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严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近期在全校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一把手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立即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近期要组织专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内容是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是否按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检查,应急措施是否健全等情况。检查的重点部位是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图书馆、会议室、锅炉房、配电房等场所。各单位要将检查、整改情况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于1230前报送至保卫处行政科。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

各院系、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应对和处理复杂情况和危机局面的能力。

四、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及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元旦、春节和全省“两会”将临,各种庆典集会活动频繁,人员高度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增大。各院系、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要仔细查找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保卫处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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