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户籍办理 >> 正文

借用集体户口卡须知

发布日期:2010-04-06  作者:Admin  浏览量:

凡为集体户的学生或教职工,需要借用集体户口卡者,先到本人所在学院(处)开据介绍信,凭介绍信、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我处户籍室借用集体户口卡,并要用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做抵押。

借用户口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有将殊原因者,应提前声明。

上一条:兰州城市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下一条:怎样写报案材料

关闭

Copyright @ 2010-2020 兰州城市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5000834号-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