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安函[2023]10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种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校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牢固树立“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意识,切实增强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聚焦学校高层建筑、实验室、食堂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围绕全国及我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改造和升级公共消防建设,夯实消防工程硬件设施,筑牢校园消防安全屏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二、组织领导
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分析研判,结合“三抓三促”活动,主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形成工作压力,对排查出的问题形成隐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不留隐患、不出现问题苗头,全力筑牢校园火灾防控安全“底线”。为确保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学校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层级责任落实。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全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各学院、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高层建筑、实验室、危险品存储、老旧建筑等场所要严查严管,着力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全面排查和整治风险隐患,完善“三防”措施,靠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日常管理,着力解决影响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的突出问题。
(二)针对校园重点消防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对教育厅调研发现的学校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学校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前期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确保按时销案。
责任部门:保卫处、饮食中心、实验设备中心
2.持续加强校园燃气消防安全整治。学校相关部门需按照《全省教育系统燃气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联系属地住建、消防等部门,加强对校内食堂、教职工公寓和家属院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的专业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消除校园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饮食中心
3.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学校相关部门需按照《全省教育系统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以学校所属高层建筑为重点,聚焦管理责任不落实、管道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园内使用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进行重点检查,可通过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加强巡查检查等措施,严防建筑立体燃烧问题发生。
责任部门:后勤处
4.加强教学活动场馆的监管。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照省安委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内教学活动场馆的监管,紧盯用火用电、燃气使用、施工改造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问题。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保卫处、后勤处、基建处
5.加强重大节安全防范。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学校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大活动以及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责任部门: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
6.严格电源火源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学校要强化“引火源”管控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链条。重点检查校园内使用燃煤、燃气和电器等取暖方式,严肃查处纠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等问题,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按照《甘肃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违规用电行为的治理,降低火灾风险。积极推动校园充电桩建设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根本上解决电车、电动车充电隐患问题。
责任部门:后勤处、饮食中心、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7.提升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水平。认真落实《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推动火灾报警、自动喷水、消火栓、水池水箱、消控室和视频监控等全要素早日全面的接入消防物联网建设,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日常消防维护,并协助学校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和检测,保证消防设施完好率。
责任部门:保卫处
8.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以“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主题,持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利用校园网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范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靶向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
责任部门: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保卫处
9.加强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分批次、分类别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网格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围绕校园高层建筑、实验室、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针对性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消防水源普查,加强消火栓保暖防冻和维护保养,强化冬春季消防保障物资储备,加强与消防部门沟通配合,完善相互协作的应急联动机制。
责任部门:保卫处、实验设备与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
四、工作步骤
全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22日前)。学校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细化职责任务,强化措施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隐患自查,建立列出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15日)。学校各部门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紧盯工作重点,落实分析研判、约谈提示、清单治理等措施,定期通报、研判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学校消防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消防重点单位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形势研判,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报学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监督。各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考核等工作。
(二)坚持齐抓共管,统筹推进落实。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跟踪抓落实,随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学校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包抓机制管理要求,各分管领域的单位要主动领受任务,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亲自检查,不留死角。
兰州城市学院
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