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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迎新及入校后校园安全管控规定

发布日期:2020-09-17  作者:张飞鹏  浏览量:

 兰州城市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迎新及入校后校园

安全管控规定

保卫处

2020年9月16日

 

根据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2020级新生入校及迎新工作方案》总要求,9月18日、19日两天,2020级新生入学在三校区进行;19日又适逢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在三校区同时进行;给学校疫情安全管控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保卫处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科学研判,特制定以下安全管控规定。

一、新生入校当日安全管控工作。

1、新生入学通道设置及管控。

(1)18日、19日两天,校本部新生一律由西大门进入学校,设立4个新生通道;培黎校区由大门进入,设立1个新生通道;东校区由大门进入,设立1个新生通道。

(2)校本部北门右侧通道供教职工及家属通行,但必须进行人脸识别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教职工车辆主动出示“临时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

培黎校区、东校区各设一个教职工及家属通行。但必须进行人脸识别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教职工车辆主动出示“临时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

(3)19日全天,校本部北门左侧铁门,仅供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学生通行,但必须查验“准考证”和“健康码”才能进入。

2、外来人员及临时车辆的管控。

18日、19日两天,新生报到期间,三校区临时车辆、外来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学校。

3、校园周边安全保卫和维持秩序工作。

(1)保卫处与三校区辖区公安部门等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建立良好地联防联控机制,在新生报到期间,派驻治安、交通、街道和社区等单位派员,协助保卫处维护校园周边及校园安全,处理突发事件。

(2)要求执勤人员做好校门口送行人员及车辆的疏导工作,督促学生家长亲友等陪同人员在各校区大门口即送即走,不得停留。

二、新生入校后的安全管控工作。

新生入校后,根据“非必须、不出校”的原则,保卫处继续严格各类人员和车辆出入校园管控。

1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出入校门。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确定好出行路线、出行方式、出行时间,经所在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后,为其出具外出凭证并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返回时,向校门口值班人员出示本人“健康码”、外出凭证,登记个人行程,经人脸识别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将外出凭证交回二级学院。如发现随意翻越校墙者,视情节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2、九月份开始,各学院实习陆续开始,在兰实习学生出入校园,由各学院制作“实习学生临时通行证”,加盖学院和保卫处公章,并统一造册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出入校门。

3、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编外用工人员、校内居住的外单位人员须出示“临时出入证”,经人脸识别检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教职工车辆须出示兰州城市学院“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同车人员也须出示“校园一卡通”或“临时出入证”,经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4、食堂配货车、泔水车、垃圾车、医疗废弃物清运车、工程车等车辆人员,由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校医院和后勤管理处对其进行健康审核后统一造册,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交保卫处备案,发放车辆及人员临时出入证。每次进入校园,均须严格测温无异常,方可进入校园。

5、临时车辆及外来人员来校办事,征得办事单位同意后,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6、外卖人员、快递员不得入校。

7、本校区文科楼、理科楼、综合楼、音乐楼,培黎校区、东校区的教学楼等校内公共区域保卫处配合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实行安全巡逻,做好消防检查和应急突发事件预案。

8、其他校内公共区域由各责任部门、二级学院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安全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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